关于印发《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外联所课题管理办法》的通知信息来源:市发展研究中心??发布日期:2023-10-11 10:05
甬政发研字〔2023〕19号
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外联所课题管理,实现课题管理流程的科学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,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服务决策水平,中心对2020年公布的《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外联所课题管理办法》进行了修订。现予印发执行。
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
2023年10月9日
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外联所
课题管理办法
一、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外联所课题管理,实现课题管理流程的科学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,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服务决策水平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研究一处为中心外联所课题管理职能处室,统筹负责课题选题、发布、申报、立项、过程管理、结题等综合工作。对接处室负责课题选题、开题、对接、课题转化等有关工作。办公室负责课题经费支出管理。外联所课题编码为J-W,立项资助课题为J-W-A,立项不资助课题为J-W-B。
二、课题研究范围和总体要求
第三条 研究范围。围绕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、全局性、前瞻性问题以及改革发展热点、难点等问题,外联所立足自身特色和优势研究领域开展跟踪研究和超前研究。
第四条 总体要求。研究目标明确,方案合理,方法科学,能对现实情况进行准确客观的评估,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和对策措施,为市委、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。
三、课题管理流程
第五条 选题。每年9月初启动课题选题工作。由各外联所提出若干选题、研究思路和研究要点,并与对接处室进行协商初定选题;研究一处汇总并征求信息处意见后形成选题初步方案,报中心领导审核。
第六条 立项。研究一处拟制立项课题方案报中心党组研究决定。原则上每个外联所每年安排立项资助课题1项,立项不资助课题若干项。立项情况在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,并通知课题负责人和相关单位。
第七条 合同签订。课题立项后,由课题负责人、外联所负责人和研究一处负责人代表双方签订合同。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课题名称、研究方向、研究时限等,确需调整的,须由课题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(见附件1),经外联所负责人同意,对接处室和研究一处共同审核把关,并报中心领导批准后,方可调整或延期,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。调整后的课题名称及研究方向不能完全偏离原课题立项本意。
第八条 对接。研究一处适时组织立项资助课题的开题、中期对接会,对接处室对课题研究思路、主要方向及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意见;立项不资助课题由对接处室自行安排对接。
第九条 结题。次年4月30日前课题负责人提交研究成果(研究报告和决策参考稿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档)、6月30日前完成结题。研究成果被中心《决策参考》录用,或经中心报市委办《宁波信息》、市府办《宁波政务信息》专报和参阅信息及更高级别内参采用,或《宁波经济》刊发论文稿的予以结题。立项不资助课题成果转化为两办要情类信息、公开发表论文(应注明研究课题来源)等也予以结题,并发放结题证书。
四、课题撤项情形与流程
第十条 撤项情形。课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予以撤项:
1.有严重政治问题的;
2.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的;
3.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;
4.合同约定时限内未提交研究成果的;
5.未达到结题要求的;
6.其他情形需撤项的。
第十一条 撤项流程。由课题负责人或外联所提出撤项申请(见附件2),对接处室提出相关意见,研究一处拟定撤项方案,报中心党组研究决定。对接处室也可直接提出撤项意见。课题撤项后,通知课题负责人和相关单位。
五、经费管理
第十二条 外联所立项资助课题研究经费额度,由研究一处会同办公室根据年度中心经费预算安排提出建议意见,报中心党组讨论决定。办公室根据研究一处意见管理课题经费支出。课题立项后,根据合同先拨付50%的经费。课题成果被中心《决策参考》录用,或经中心报市委办《宁波信息》、市府办《宁波政务信息》专报和参阅信息及更高级别内参采用的,剩余经费全额拨付;转化为《宁波经济》论文稿的,剩余经费拨付一半;撤项的不再拨付剩余经费。
第十三条 课题经费使用和廉政监督。课题负责人须填写预算清单(见附件3)提交中心,并按照所在单位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课题经费。课题负责人须遵守廉政责任规定。
六、归档管理
第十四条 归档。课题立项合同、研究成果和结题意见等资料由研究一处收集汇总、审核把关、建立清单后,由中心统一归档。
七、附则
第十五条 课题立项合同等所需文件可在中心网站下载。
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原《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外联所课题管理办法》(甬政发研〔2020〕09号)同时废止。
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一处负责解释。
附件1: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外联所课题研究事项变更审批表
附件2: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外联所课题撤项审批表
附件3:经费预算清单